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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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00吨乳酸链球菌素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表时间:[2022/04/15]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00吨乳酸链球菌素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18号

5、项目建设规模: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150万元,在不新增发酵罐的前提下对年产500吨乳酸链球菌素生产线进行技改,设计新增凝结芽孢杆菌2376t/a、丁酸梭菌1500t/a的生产能力,同时根据市场需求,柔性调节三种产品(乳酸链球菌素、凝结芽孢杆菌、丁酸梭菌)的产能。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见下表。

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街道

社区/

街道

社区/

赤城街道

少保村

赤城街道

临川社区

东横山村

跃龙社区

丰泽社区

福溪街道

横山村

螺溪村

五卫村

紫东社区

兴业村

横潭坎村

莪园村

坑边村

南兴社区

八都村

桥南社区

妙山社区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本次技改项目涉及的产品主要有乳酸链球菌素、凝结芽孢杆菌、丁酸梭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投料粉尘、消毒废气、发酵废气、乳酸链球菌素酸化废气、乳酸链球菌素压滤废气、凝结芽孢杆菌配置废气、喷雾干燥废气、混料及包装粉尘、储罐呼吸废气。其中发酵废气处理措施依托现有DA002发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旋击分离除沫预处理+碱喷淋+光催化+碱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喷雾干燥废气依托现有DA005喷雾干燥废气处理系统(水膜除尘)处理达标后排放;乳酸链球菌素压滤废气、乳酸链球菌素酸化废气经收集后接入DA004提取及污水站废气处理系统“生物滴滤+光催化+水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经预测分析,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和敏感点处的预测值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2、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技改后企业总废水排放量维持现状不变,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水解酸化-UASB-PACT-A2O-BAF”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m3/d。本项目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管网纳入天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始丰溪。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火灾、爆炸事故,以及废气事故排放。经预测分析,在加强厂区风险管理,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最大限度减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存在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发酵废气处理措施依托现有DA002发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旋击分离除沫预处理+碱喷淋+光催化+碱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喷雾干燥废气依托现有DA005喷雾干燥废气处理系统(水膜除尘)处理达标后排放;乳酸链球菌素压滤废气、乳酸链球菌素酸化废气经收集后接入DA004提取及污水站废气处理系统“生物滴滤+光催化+水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处理依托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水解酸化-UASB-PACT-A2O-BAF”,设计处理能力可达1500m3/d)处理达标后经管网纳入天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区域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项目营运后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2年 4 18 日~2022年 4 28 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18号

联系人:蒋总    联系电话:15958631282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195号

联系人:傅工   联系电话:0571-88334085

环评审批部门: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76-83171723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 4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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